12月15日上午,张某来到获嘉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闪电行动,一心为民”的锦旗交到了执行干警马利的手上,以此表达心中的感谢之情。
张某和冯某曾经是好朋友,去年10月3日,冯某以资金困难为由向张某借了8000元钱,借款到期后,张某多次向冯某催要,冯某总以无钱偿还为由一拖再拖,张某无奈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后,冯某依旧未露面履行义务,于是张某申请对冯某进行强制执行。
12月7日,张某联系执行法官称在新乡县小冀镇化工厂发现了冯某,承办法官马利放下电话立即召集五名执行干警驱车前往新乡县小冀镇的化工厂。经过一番周折将冯某拘传至获嘉法院。但是,被拘传的冯某仍然拒绝履行义务,经批准对其采取了拘留措施。由于冯某是被从化工厂直接带回来的,工作服上的化工原料味道特别大,拘留所的工作人员提出这样大的异味难以接收,案件承办人马利又给冯某买了一套新衣服后才顺利办理了拘留手续。也许是被执行人自己想通了,也许是被承办人感动了,12月14日,冯某联系案件承办人马利,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并让其家人送来了8000元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