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对省委政法委巡视组交办的信访案件,获嘉县委书记张金战两次亲自协调,职能部门积极落实,于5月15日依法化解了多次赴省到市上访的李某与河南恒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纠纷一案,社会效果很好。
上访人(原告)李某为与被告河南恒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原新乡市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拖欠工程款纠纷于2004年10月提起诉讼,获嘉县法院依法审理并于2005年1月作出判决,判决被告支付李某工程款113930.55元,支付诉讼费6181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于2005年4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获嘉县法院依法采取了多项强制措施,但终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仅仅强制执行了被执行人3万元并付给了上访人。由于案件长期未能执行清结,李某多次赴省到市上访,成为上访老户。
4月16日,该案被省委政法委巡视组列为第一批接访交办案件转交获嘉县法院。获嘉县法院党组对该案十分重视,党组书记、代院长王秀峰迅速责成执行人员约见双方当事人,争取快速解决纠纷消除信访案件;并第一时间向获嘉县委县政府进行了汇报。
获嘉县委书记张金战亲自召集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一起听取了法院的情况汇报,并作出指示:“县委、县政府要积极支持法院的工作;要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妥善处理案件”,为信访案件的化解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5月13日,获嘉县委、县政府再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该信访案件,县委书记张金战,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永记和县委常委、副县长刘光朋一起参加了会议,获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列席会议。张金战书记强调,“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信访案件的重要性;要从维护获嘉大局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处理涉诉信访问题的紧迫性;要采取积极有效的办法,确保在省委政法委指定的结案时间之前化解信访问题”。根据县委主要领导的指示,执行人员反复向双方当事人耐心地讲解法律、政策,终于使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即“案件暂缓执行2个月;获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被执行人河南恒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提供13万元现金担保暂缓执行期满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的,法院将依法执行担保财产。”
在获嘉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信访人李某于5月15日满意地写下了“在案件暂缓执行期间不再上访和信访”的书面材料,至此,一件棘手的信访案件终于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