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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力河南电视台成功执结一起骨头案

  发布时间:2017-08-14 11:51:05


    8月11日下午,获嘉县法院邀请河南电视台公共频道《金牌调解促执行》栏目组来到获嘉县大新庄乡新丰村参与调解一起在当地引人关注的损害赔偿纠纷案,经过调解员和执行干警近四个小时地耐心调解,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终于顺利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取得了很好社会效果。

    2015年7月24傍晚,陡然而至的狂风暴雨导致获嘉县大新庄乡新丰村被执行人李某、程某家院子里的两棵大树被刮倒,将前院邻居家的五间北屋砸塌,申请人徐某的丈夫和儿子不幸遇难,家中财物毁坏殆尽,在全县引起广泛关注。

    后双方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诉至法院。经过一、二审法院审理,依法判决二被执行人赔偿申请人各项费用合计5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申请人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找到被执行人要求其主动履行义务,二被执行人以没有偿还能力为由拒绝履行。执行干警穷尽执行措施,既查询不到被执行人的存款,也查找不到可供执行的财产,多次拘传也没有任何进展。案件成为骨头案。期间,法院扣押了被执行人价值7550元的小麦,当场将该款交付给了申请人。后来,执行干警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始终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案件陷入僵局。

    8月11日下午13时,河南电视台公共频道《金牌调解促执行》栏目组及金牌调解员僧百信老师在获嘉县法院执行干警带领下,来到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家中了解情况,并到现场实地查看。在村委会干部的引导下,双方当事人来到新丰村委会进行调解,河南电视台对调解过程进行了全程录制。

    在调解员和执行干警的共同努力下,经过近四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定于2017年12月31日前赔偿申请人35000元,定于2018年12月31日前赔偿申请人27450元,余款申请人自愿放弃。一件棘手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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