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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嘉法院依法确认首起诉前调解协议

  发布时间:2017-06-12 11:19:29


    6月9日上午,获嘉法院对孟某、岳某在诉调对接中心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这是我县诉调对接中心成立以来第一件被法院依法确认的调解协议。

    6月8日孟某来到立案大厅要求立案,经了解,其与被告岳某系亲戚关系,岳某借其10万元不还,打算通过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征得孟某同意后,立案庭将该案转到诉调对接中心办理。

    调解员接到案件后,立即通知岳某,6月9日上午岳某来到诉调对接中心,经过调解员耐心地做工作,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诉调对接中心出具了调解协议。为了确保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申请法院对该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获嘉法院经过审查,依法下达裁定书,对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进行了确认。不到两天时间,解决了这件民间借贷纠纷。至此,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在诉前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对这种“高成效、零成本”解决纠纷方式表示满意。

    诉调对接中心调解案件及法院司法确认工作不收诉讼费用,但调解协议一经确认即具法律效力,一方不按期履行或不全部履行该协议,当事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种快捷高效的解决民间纠纷的方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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