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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丘县粮食局原局长贪污挪用公款495万元获刑

发布时间:2009-07-06 11:57:40


    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25日对河南省封丘县粮食局原局长张福田贪污和挪用公款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张福田因贪污和挪用公款49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法院审理查明,张福田2003年至2007年担任封丘县粮食局局长期间,以给封丘县国家粮食储备库购买地皮为名,骗取该单位15万元帐外资金非法占为己有。2006年11月和2007年4月份,张福田2次将480万元的公款挪用给其亲属的公司进行营利性活动。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福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事实真相,骗取公款15万元占为己有,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他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

    6月25日,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对心存侥幸大肆贪污和挪用公款的粮食“蛀虫”张福田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福田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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