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事儿◆
2015年12月,获嘉县法院对孙某平诉其弟孙某强物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孙某强为其哥哥孙某平安装被其破坏的铁门一扇,返还孙某平542公斤玉米和0.65亩承包地。判决生效后,孙某平于2016年1月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孙某强履行民事判决确定的义务。案件受理后,执行人员依法向孙某强送达执行令,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但孙某强故意规避执行,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其实,早在案件宣判前,孙某强便与妻子签订离婚协议,约定相关财产归妻子所有,俩人还在县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但此后,孙某强却与妻子共同生活。
今年7月14日,孙某强因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被司法拘留。不久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孙某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8月11日,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孙某强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并羁押。不久,孙某强的家属已代其将判决义务履行完毕。
◆结果◆
获嘉县法院经过庭审查明事实,综合量刑情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孙某强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宣判后,孙某强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摘自《河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