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上午,获嘉县法院大门口锣鼓喧天,鞭炮齐鸣,好不热闹。原来,这是辉县市某村农民杨洪桢来向法院执行局和民二庭送锦旗来了。
杨洪桢是辉县市某村的一个农民,闲暇时带着本村村民外出务工。前几年,杨鸿桢为被告河南翔宇建设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拖欠的安装塑钢价款325695元,到法院起诉了翔宇公司和翔宇分公司,并申请财产保全,民二庭按程序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很快作出了判决,不仅支持了工程价款,并且支持了5万元违约金和其他损失合计388381元。翔宇分公司上诉后,二审审理期间民二庭继续扩大保全措施,有效冻结了被告账户中的资金,为本案的执行奠定了基础。
二审维持原判的法律文书生效后,申请人杨洪桢于今年5月2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获嘉法院执行局依法将二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河南翔宇建设有限公司在投标过程中,发现自己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影响竞标,主动来到法院履行了判决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