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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为法官微信调解点赞

  发布时间:2016-03-07 16:51:04


   “这是一种创新模式值得点赞,值得推广”。3‍月2日,在通过“代表委员联络之家”微信群看到获嘉县法院法官巧用微信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后‍,新乡市人大代表、中国侨商联合会副会长、富鸿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朱建德立即给予点赞。

    2015年11月30日,获嘉县照镜镇方台村村民王威(25岁)驾驶豫GAD693小型轿车沿冢冯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徐小线交叉路口时与驾驶二轮摩托车沿徐小线由西向东行驶的徐营镇坑东村村民杜智辉(29岁)相撞,造成杜受伤、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事发后,杜智辉先后被送至获嘉县中医院、新乡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支付医疗费10150元;杜住院期间王威已垫付医疗费5000元。本次事故经公安机关处理认定王威应承担主要责任,杜智辉承担次要责任。经鉴定,杜智辉的车损为1970元;王威的车损为2505元,王威的机动车在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新乡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都邦保险公司)交由强制险。由于赔偿问题协商未果,2016年1月19日案件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获嘉县法院民一庭法官张丽慧、书记员郑全波做了大量调解工作,考虑到杜智辉出院后依然需要卧床休息,生活需要家人照料,行动不便等实际情况,经征询被告都邦保险公司委托代理人同意,添加其为微信好友,利用微信聊天进行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都邦保险公司于收到调解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赔偿杜智辉医疗费等各项损失14200元;杜智辉在得到上述赔偿款之后返还王威垫付的医疗费及财产损失7000元;双方不再互相主张其他权利。协议达成后,三方当事人分别赶到法院,在协议书上签了字,领取了调解书。至此,一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通过微信聊天顺利调解结案。

    事后,三方当事人都对法院的微信调解点赞,对法官便民利民的做法表示赞赏。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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