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获嘉县法院城郊法庭利用远程视频成功调解了原告杨家臣诉被告杨宏离婚纠纷一案,受到双方当事人好评。这是该院首次利用远程视频设备审结的民事案件。
2015年12月17日,获嘉县法院依法受理了原告杨家臣诉为被告杨宏离婚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了解到被告杨宏系云南人,2008年原、被告在打工时认识并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后发现生活习惯差异较大,2009年被告即外出打工,双方已经分居4年。2013年2月双方曾达成离婚协议,因故未能办理离婚手续。原告表示,与被告私下有联系,被告同意离婚,只是由于其在四川打工,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愿意到获嘉来办理手续,希望法院能够想想办法。
随后,魏倩法官同被告杨宏取得了联系,确认正在四川打工的被告同意离婚,并愿意配合法院调解。经过反复商议,法官最后决定利用远程视频进行调解。
法官先是与被告杨宏建立了QQ好友关系,商定在2015年12月28日由原告在法庭等候,被告在打工所在地镇上的打印店与法庭进行网络视频。当日,视频连接后,法官先是主持双方当事人通过视频出示并宣读了身份证件,并与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关系记录中的身份证号码进行核对,确认了身份;接着,将地址确认书、廉政监督卡、以及双方商议好的离婚协议、调解笔录等,用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被告,被告在视频监督下当即打印、加盖了指印;随后,被告将以上诉讼材料一并邮寄至获嘉县法院城郊法庭。
邮件收到后,原告杨家臣在调解协议、调解书送达证上分别签字、加盖指印,调解书生效;法庭随后向被告发放了调解书;视频调解全程进行了录像,并存入优盘附在案卷中。一起当事人远在千里之外的离婚案件,通过远程视频方式顺利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