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编外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编外审判辅助人员10名,从事法律文书送达等审判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法院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具备为民服务的理念。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及其他行政处罚的;
(2)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3)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具体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退伍军人优先。
4、有驾驶证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5日截止。
2.报名地点:获嘉县人民法院政治处(4012房间)。
3.报名时应携带的材料: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 份。属于退伍军人或有驾驶证者,请携带相关证件及复印件1份。
(二)考试
本次招聘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环节确定聘用人员。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三)经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签订劳务合同。
四、工资待遇
工资按本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福利待遇按本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一)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由本院监察室进行全程监督。
(二)对违反招考纪律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的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程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获嘉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赵修鹏
联系电话:0373--4527027 4527028
监督电话:0373—4527050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