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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赌博疯狂套刷信用卡 信用社原职工获刑八年

  发布时间:2015-09-30 08:51:06


    沉迷赌博,挪用公款被判缓刑后继续狂刷信用卡进行赌博。近日,获嘉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曹斌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由于曹斌缓刑期内重新犯罪,撤销原缓刑判决,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300000元。

    曹斌是获嘉县的一个八零后农民,两年前就职于获嘉县信用合作社,由于赌博挪用了资金,被获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被开除了公职。本该吸取教训的他,仍然不思悔改,继续在网上进行赌博。

    曹斌与刘某某属于夫妻关系,刘某某在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分别办理了信用卡,这两张卡的实际使用人为曹斌,曹斌瞒着自己妻子使用这两张信用卡欠款金额总计人民币124019.95元;曹斌在中国农业银行、广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4张信用卡,刷卡提现用于赌博。截止2015年3月,曹斌欠款金额总计人民币457360.85元,其中本金311205.27元,利息及其他费用146155.58元。经发卡行多次催收,曹斌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

    获嘉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曹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恶意透支,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遂作出以上判决,并责令被告人曹斌退出违法所得311205.27元,发还被害单位。

责任编辑:王泓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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