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傍晚,获嘉县法院的法官们来到亢村镇丰乐屯村,为年近七旬的老退伍军人董振殿进行现场立案登记。
年近七旬的董振殿是我县亢村镇丰乐屯村人,1970年12月份入伍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新疆某部队服役,1975年4月退伍。1980年到当地医院检查时,他发现自己患上了包虫病。包虫病属于地方疾病,在牧区属于常发病,潜伏期最长可达30年。该病治疗需要巨额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董振殿所患的病应该享受免费治疗。
董振殿及其家人多次到获嘉县民政局要求履行法定职责,但一直未解决,一直不能享受自己应该享受的免费治疗政策。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行动不便的董振殿给我院打电话称要登记立案,要求获嘉县民政局履行法定职责。因董振殿身体有病不能前来法院立案,获嘉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秀峰了解情况后,立即安排立案庭、行政庭相关人员,驱车二十多公里来到亢村镇丰乐屯村,为老退伍军人董振殿当场办理了立案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