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买车发现被骗,正在邮政储蓄银行汇款的职先生要求停止业务,却被告知钱已汇出。并未在转账凭证上签名的职先生诉至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要求银行退回汇款。5月4日,全国立案登记日首日,获嘉县人民法院对职先生的起诉正式登记受理。
今年4月中旬, 职先生在网上看中一辆二手摩托车,与卖家约定以1880元的价格成交。对方称只要听到银行柜台点钞机的声音,就把二手摩托车开到银行门口,职先生可以见到车后再转账。
4月26日,职先生来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获嘉县东环路支行准备汇款。职先生表示,汇款前他询问了银行的工作人员,如果没在汇款单上签名是否会将钱转出去,得到不会的答案后,他在转账凭单上填写了收款人的账号、转账金额和日期后,将现金和转账凭单交给银行的工作人员。
银行工作人员点钞之后,要求他在转账凭单上签名并写上收款人的户名,但他没有签名。职先生拨通出售摩托车人的电话,电话中听到摩托车的轰鸣声,那个人称马上就到银行门口。这时,职先生突然感觉到这是一个骗局,于是急忙对银行柜台的工作人员说,不要汇款了,但银行工作人员称钱已经汇出去了。随后,职先生和获嘉县邮政储蓄银行进行交涉,让银行采取措施避免损失,但是职先生的汇款还是没能追回来。
职先生在诉状中称,自己没有在转账凭单上签名确认,银行不该将钱汇出去,银行擅自将款汇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