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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谋骗婚 四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5-04-03 17:59:01


    婆婆做媒,书记扮演爹,书记老婆扮演妈,多次骗婚的一骗婚团伙栽了。近日,获嘉县人民法院对这一骗婚团伙分别判处一年零八个月到二年零三个月的有期徒刑。

    秦芳是焦作市武陟县人,几年前和丈夫离婚,离婚后无业,一儿一女交给自己的父母照看,自己离婚没离家在原阳县和公公以及公婆孟兰住在一起。孟兰年近七十,但是花花肠子特多。秦芳经常向孟兰哭穷,说自己没钱,没法照看两个孩子。孟兰给她出了一个主意,让她做诱饵进行婚姻诈骗。

    为了实施骗婚计划,她们找到了李义和芳芳,让李义和芳芳假扮秦芳的父母,进行诈骗。李义和芳芳是孟兰的邻居,平时关系就特别好,看到有这样可以赚钱的好事也爽快地答应了。李义今年67岁,逮捕前是原阳县官厂乡某村的支部书记,因犯诈骗罪,1998年曾被原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芳芳是李义的爱人。

    2013年9、10月份,秦芳利用孟兰找来的酷似自己的假身份证,和孟兰、芳芳、李义一起来到辉县市北云门镇某村,孟兰做媒,芳芳和李义冒充秦芳的母亲和父亲,以结婚相亲为由,陆续骗取被害人王某见面钱、订婚钱、典礼钱共39000元。举行典礼仪式后,住了没几天的秦芳就回到了原阳家中,每月当王某开工资时就回去住几天,骗取2000到3000元后,溜之大吉。后来,王某知道受骗后,秦芳就不敢再来骗钱了。

2014年6月,秦芳、孟兰、芳芳和李义用同样的方法来到获嘉县黄堤镇某村,以结婚相亲为由对蒋某某进行诈骗,共骗取江某某现金8000余元。据秦芳讲,她自己还以同样的方法骗过3人共计2660元。

    获嘉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秦芳、孟兰、芳芳和李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责任编辑:王泓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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