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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聘请聋哑学校教师担任翻译审理案件

  发布时间:2014-12-31 09:05:21


    2014年12月29日,获嘉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入室盗窃案,因该案被告人张某某是聋哑人,山东省人,其父母在外打工没有时间到庭,也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为了更好地维护被告人合法诉讼权利,特为其指定了获嘉县法律援助中心的一名律师担任辩护人,并聘请了获嘉县特殊教育学校手语翻译老师到庭进行现场翻译。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某趁人不备,伙同他人先后三次进入本县县城的三家门市部进行入室盗窃,构成了盗窃罪。在庭审过程中,法庭考虑到被告人系聋哑人的特殊情况,安排手语翻译老师坐在书记员旁边进行实时翻译,并放缓庭审速度,让各方诉讼参与人得以充分沟通交流。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庭有条不紊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并让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指定的辩护律师也较好完成其辩护工作。整个庭审活动规范、有序,在确保案件审理客观公正的同时彰显了法院的人文关怀。

责任编辑:王泓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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