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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庄法庭调结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4-12-08 08:55:42


      

    近日,获嘉县法院史庄法庭调结了一起物业公司起诉业主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经过法庭调解,双方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

   10月21日,原告河南民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向获嘉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吴红波支付物业费1322.69元。史庄法庭庭长史献梅立即通知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到庭给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受理、应诉、举证、开庭传票等手续,同时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希望能尽快将纠纷化解。开庭前,史庭长又组织双方调解,吴红波常年在郑州工作,说起小区里的物业公司也是一肚子苦水,地下室潮湿,墙体渗水,楼道灯泡坏了几个月都没人去修理……史庭长将被告反映的问题一一说给河南民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经理,经理十分理解业主反映的问题,当庭表示一定将业主的问题上报公司领导,并尽快给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

    随着城市发展,高楼拔地而起,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日渐增多,物业处理不当,业主自然不愿意支付物业费。所以,物业要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业主也要尽力配合物业开展的各项工作。

          

责任编辑:王泓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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