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县法院在“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中,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思想教育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近日,执行人员通过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赢得了被执行人妻子的理解,成功执结了一起标的16000元的民间借款纠纷案件。
2012年1月,被执行人胡某因购车急需用钱,经人介绍向申请人冯某借款10000元,约定月息2分,并由胡某的兄弟作了担保。借款到期后,胡某以种种理由推脱不还,冯某到法院起诉。经审理,获嘉县法院于2013年12月判决胡某支付冯某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胡某的兄弟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胡某未按期履行义务,冯某依法于2014年3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令,责令其限期内履行义务,因被执行人胡某常年在外打工,一直查找不到其下落,案件执行陷入了僵局。
专项活动开始以来,执行人员经多方打听,终于找到了第二被执行人即胡某兄弟的妻子,不厌其烦地给其讲解法律关于连带责任的相关规定,讲解拒不履行法院裁判的法律后果,以及在履行义务后可以向胡某追偿的权利,最终,第二被执行人的妻子同意代替丈夫履行义务,将主动16000元借款本息、及执行费一起交到了法院,一起棘手的执行案件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