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仿真枪,连抢两家“计生保健品商店”,现实版的灰太狼和红太狼双双获刑。近日,获嘉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郭红兵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4000元。郭红兵的妻子郭三梅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郭红兵和郭三梅是一对80后夫妻,家住辉县市吴村镇某村。在二人平时的生活中,郭三梅经常埋怨郭红兵没有本事,赚不来大钱。
2013年12月3日晚上,郭红兵驾驶自己的奇瑞牌轿车行驶至获嘉县凯旋路转盘附近时,以“买东西”为由进入 “亚当夏娃保健品店”,掏出其事先准备的黑色仿真枪,指向店主的胸口,抢劫700余元现金后逃离。几小时后,郭红兵驾车来到辉县市百泉镇百泉村药都路中段时,以“买东西”为由进入一家 “计生保健品专卖店”,手持黑色仿真枪指向店主胸口,抢劫300余元现金、一个充气娃娃和一对黄金耳环后逃离。为献殷勤,郭红兵回家后将其抢劫的700元现金和一对黄金耳环交给妻子郭三梅。
获嘉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红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胁迫手段持仿真枪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郭三梅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