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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获刑丢了谁的脸?

  发布时间:2014-04-18 12:39:59


  因为花了13万元公款做美容而落马,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原副主任曹淑杰被北京高院终审以贪污罪判刑10年(4月13日《新京报》)。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因美容而锒铛入狱者却堪称“奇闻”。然而仔细查阅资料发现,曹淑杰竟不是第一个因为美容而身陷囹圄的女性官员。早前,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原总会计师魏淑清,因为使用公款美容消费19万余元,获刑20年;北京华风气象影视信息集团原法定代表人石永怡,公款美容消费100万元,获刑11年;北京市卫生局机关工会原主席白宏,公款美容消费399万元,获刑15年……

  一个个女性官员,本想通过美容为自己“长脸”,没成想却落得个如此下场,真乃造化弄人啊!细细想来,丢了脸的又岂止几个女人?

  制度何在?从中央到地方,从大机关到小公司,关于财务管理的制度不可谓不健全,程序不可谓不规范,可到头来却是如此的漏洞百出,给这些女人以可乘之机。制度之祸?人之祸?

  亲情何在?一个人欲壑难填也就罢了,身为家长,不是教育子女怎样做一个大写的人,而是如此的“言传身教”、贪心不足!为孩子、为社会树立的又是什么样的榜样?家庭之痛?教育之痛?

  监督何在?关于财务监督的方式不一而足。然而,曹淑杰的美容消费为什么畅通无阻?若不是曹的女儿美容消费后索要办公发票被人举报,她的犯罪是不是永远不会东窗事发?倘若连一个不过是办公厅副主任的女干部的美容消费都无法监督,对掌握更大权力,甚至“一把手”的监督又从何谈起?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认真落实中央规定,进一步推进公务消费的公开化和透明化,才有可能从源头预防公务消费腐败。只要能够强化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严格制度约束,才会使千奇百怪的腐败现象得到遏制。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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