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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的第一个信访案

  发布时间:2014-01-16 08:22:22


    元月13日,星期一。

    获嘉县法院信访接待室。

    多年来的老规矩,每周周一是单位一把手值班。新年伊始,信访接待室依然是冷冷清清的,年后,还没有当事人过来信访。但是,获嘉县法院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秀峰又像往常一样,早早地来到了信访接待室。

    8时30分,一位60多岁的老头急急忙忙走进接待室,一副非常着急的样子,他口口声声称,今天无论如何要找到这位法官,找不到这位法官坚决不罢休!看来,这就是2014年的第一个信访案件了,王院长的眉头紧皱了起来。

    王院长急忙站了了起来,给这位老者倒了一杯水,让他坐下来慢慢说,并告诉他如果是哪位法官做了什么违法乱纪的事,他一定会为他主持公道的。

    原来,这位老者叫王传福,是西工生活区的一位居民。据王传福讲,他家里开了一个水泥经销部,他们生活区有一个孔性的居民,2011年末,孔某在他们经销部里赊欠了7000余元的水泥,后一直不偿还水泥款,人也消失的无影无踪。

    2012年末,王传福偶然一次机会遇到了孔某的妻子,孔某的妻子称她和孔某已经离婚了,拿出离婚证和协议书,称以前的所有债务都由孔某承担。万般无奈之下,王传福向获嘉县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孔某给付7000余元的水泥款。

    获嘉县法院受理了此案,由审判员郭凯宾负责该案的审理。由于王传福提供不出来孔某的具体工作和居住地信息,办案法官只能从他的片言只语中了解些许有价值的东西。通过多次走访孔某以前的邻居,初步确定孔某在中铝一家下属公司上班。但是,下属的企业很多,办案法官走访了十几个企业之后得知,孔某又调到了中国有色金属第六冶炼公司。办案法官在网上查找到了该公司的电话,通过电话联系到了孔某。通过多次电话沟通,孔某同意支付水泥款,并打到了指定的账户上。王传福收到了货款,撤销了起诉,但是却一直找不到办案法官了。

    王院长听了这位老者的叙述,紧皱的眉头舒展了开来。他告诉王传福,尽职尽责为当事人办理案件,是每一个法官的应尽职责,办案法官因为工作原因调到郑州工作了,所以才让王传福一直找不到办案法官。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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