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县法院将“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与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紧密地结合起来,倡导文明执法,温情执法,快速执结了一大批案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7月25日,获嘉县执行局干警利用休息时间,快速执结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李鹏举申请执行王明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获嘉县法院于今年3月13日立案受理,被执行人应支付申请人赔偿款1134.16元。案件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手续,但因为被执行人外出打工,一直没有在家,其妻子也未主动履行义务,案件没有任何进展,申请人意见很大,多次扬言要越级上访。
7月24日,执行人员彭瑞峰、王兴华再次到王明禄家通知其履行义务,恰巧被执行人在家中,而且通过谈话得知王明禄7月27日将再次外出打工,年底才能返乡。执行人员反复向被执行人讲道理,要求他无论如何配合法院工作,在7月25日前将案件履行完毕,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7月25日,从早上8点一直到下午3点,执行人员都坚守在工作岗位上,直到被执行人来法院。王明禄为执行人员的精神所感动,表示一定积极努力,争取和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将案件执行终结。
从下午3点到6点,执行人员对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多次阐明了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特别是针对双方系表兄弟关系的背景,为他们讲法律、讲政策、讲亲情,终于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信任,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一次给付申请人赔偿金1000元,申请人主动放弃了其他请求,案件顺利执行清结,
当申请人李鹏举领取执行款时,激动地对执行人员说:“辛苦你们了!连星期天也没让你们休息成,真的太过意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