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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嘉县法院:倾听,是最好的守护

发布时间:2026-09-15 17:41:32


    婚姻可以解除,但父母的责任从未缺席;感情可以落幕,但司法的守护从不退场。

    近日,获嘉县法院史庄法庭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成功化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一揽子解决婚姻解除、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户籍迁移等全部争议,以司法温情最大限度降低家庭变故给孩子带来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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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某与李某于2017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子,随着共同生活日久,双方矛盾渐生,感情日益疏离。

    2026年8月,原告吕某将被告李某诉至获嘉县法院,请求判决离婚,并要求两个孩子均由自己抚养。

    案件受理后,员额法官孟利芳第一时间查阅卷宗、梳理案情,了解到被告李某虽同意离婚,但在两个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寸步不让。

    双方都想要孩子,双方又都不让步,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员额法官敏锐意识到,本案的症结不在夫妻感情,而在两名未成年人的未来归属,考虑到长子已满八周岁,依法应当充分尊重其真实意愿,遂向双方释明法律规定,建议将孩子带至法庭,当面倾听其内心想法。

    这个提议,让原本情绪对立的双方第一次冷静下来——原来,法律早已为孩子留出了表达的空间,父母之争未必是孩子之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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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解当日,没有对席而坐的紧张气氛,只有法官和孩子面对面的轻声交流。员额法官没有直奔“跟爸爸还是跟妈妈”这个尖锐问题,而是从日常起居聊起——谁接送上学、谁辅导作业、周末去哪里玩。话题看似平常,却让孩子在放松的状态下吐露了内心倾向。

    询问结束后,员额法官将孩子的真实想法如实反馈给双方,原本固执于“必须争到孩子”的父母,沉默良久。

    趁此契机,员额法官从两个孩子的生活环境、教育保障、情感需求等角度切入,反复疏导沟通。

    一轮、两轮、三轮……原本紧绷的对峙在孩子的真实表达面前慢慢松动,双方逐渐从“我要争孩子”转向“孩子要什么”。

    最终,双方充分尊重孩子意愿,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吕某与被告李某离婚,长子由被告李某抚养至十八周岁,次子由原告吕某抚养至十八周岁,抚养费各自承担,双方互享探望权,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债务各自偿还。

    协议签订后,双方提出次子在起诉前一直随被告李某生活,为避免日后交接产生新的矛盾,希望在法庭见证下完成孩子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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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被告李某如约将次子带至法庭,一并带来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原告吕某现场接回孩子、取走随身物品。当天,双方共同前往公安机关,顺利办结户籍迁移手续。

    至此,这起离婚纠纷所涉全部事宜,一次性妥善解决。

    婚姻落幕,温情不散;监护变更,关爱不减。法槌落下之前,让孩子说出心声——这是法官的专业与担当,更是司法对每一个未成年人最深沉、最温暖的守护。

责任编辑: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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