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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嘉县法院:耐心调解纾企困 当庭清结助营商

发布时间:2026-03-15 17:28:26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日,获嘉县法院亢村法庭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成功化解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当庭履行案款35000元,原本剑拔弩张的两家企业握手言和。

    2019年4月起,河南某纸制品包装公司与郑州某包装制品公司建立业务合作关系,由前者为后者定制产品的外箱、包装盒。合作期间,河南某纸制品包装公司依约完成供货,郑州某包装制品公司未能足额支付相应货款,经多次催要未果。

    2026年1月21日,原告河南某纸制品包装公司将被告郑州某包装制品公司诉至获嘉县法院,要求支付其货款72151元。

    案件受理后,亢村法庭员额法官张敏第一时间查阅卷宗,了解到被告对拖欠的货款数额并无异议,但称原告提供的货品存在条形码错误、印刷不实、色差明显等质量问题,导致其货品无法正常销售、货款不能及时回笼,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要求原告赔偿相应损失。

    一方催款迫切,一方索赔坚决,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员额法官深入分析后认为,该案系典型商事纠纷,双方均有继续经营的现实需求,若简单一判了之,可能会加剧企业对立,徒增诉讼成本。为实质性化解纠纷,遂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员额法官采取“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协商相结合的方式,耐心倾听双方陈述,细致梳理争议焦点,从法律规定、交易习惯、企业信誉、长远发展等多个角度,反复做双方思想工作:向被告释明,按时支付货款是企业应尽的合同义务,拖欠货款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劝导原告,产品质量是企业立身之本,出现问题应理性协商解决。

    法理讲透、情理说足,原本强硬的双方逐渐放下对立情绪,愿意各退一步。

    最终,在员额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确认被告欠原告货款35000元。协议签订后,被告当场将案款全部履行完毕,两家企业代表在法庭上互致歉意、共话合作。至此,这起涉企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责任编辑: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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