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下午,获嘉县法院大门口一阵鞭炮声骤然响起,26名小区居民高举锦旗,放着鞭炮,前来法院感谢该院城郊法庭的法官。
原来,这20多人是该县南干道明高家园第二社区的业主,由于没有交上一年的物业管理费,被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起诉到了法院。
获嘉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考虑到涉案标的虽然不大,但是涉案的人数比较多,如果处理不当将会引发更大的社会矛盾和许多不安定因素。立案后,该院院长王秀峰等院领导对该案非常重视,多次询问案件的进展情况。城郊法庭对案件的风险进行了充分的评估,以便达到最佳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终实现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
刚开始,这26名业主情绪比较激动,言辞过激,吵吵闹闹,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耐心劝说,慢慢地,一些当事人言辞就缓和多了,说话也趋于理性。这给法官处理案件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庭审中,业主委员会的代理人认为,凡是居住在小区的业主,都应该缴纳物业费。而业主们则认为,业主委员会没有经过正常的选举,不合法。虽然业主委员会对小区进行自治管理,但是必须合法,物业费必须合理收取。主审法官孙玉兰多次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业主委员会同意将每月每平方0.25元的物业费降为0.17元,26名欠费的业主当庭缴纳了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