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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诉讼一朝调解 反目好友重归于好

  发布时间:2011-12-15 14:13:06


   “像你们这样真心为民的法官确实让人感动!官司虽然输了,但我服!”12月13日,当被告李武生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并当场支付了原告4000元工程款后,拉着获嘉县法院法官的手激动地说。至此,一起历时五年,经过一审、二审、发还再审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经过主审法官数十次的悉心调解终于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2006年8月,获嘉县位庄乡南屯村的李武生的汽车修理厂修建房屋,与同是本村的好友张开平口头约定,由张开平包工包料为其盖房。施工过程中,李武生陆续支付了部分工程款,施工结束后,因为水泥质量问题双方发生争执,部分工程款未及时结清,双方发生矛盾,张开平诉至法院,要求李武生支付下余工程款3万元;李武生提出反诉,要求张开平赔偿各项损失1万元。案件经过一、二审,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案件发回获嘉县法院重审。

    接手案件后,主审法官通过阅卷、询问双方当事人,了解到原、被告曾是多年的好朋友,且案件争议标的不大,有可能调解结案。于是,在庭审前多次深入双方家中劝他们念及曾经的友情,和和气气了结此事,并主动邀请双方的代理人、亲朋好友和村委会干部等轮番参与调解、说服工作,为案件的最终调解奠定了基础。庭审中,针对双方的陈述、举证,主审法官从法律角度为当事人释法,告知他们各自的举证责任,指出各自需要承担的诉讼风险,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希望他们认清案情,和解了事。期间,由于双方分别申请了鉴定,案件材料移送到司法技术鉴定部门。在配合技术鉴定部门进行鉴定的过程中,主审法官仍然坚持不懈地组织双方进行协商,从节约诉讼成本角度出发,劝说他们从时间、精力到金钱等方面考虑,特别是恰逢被告的儿子即将举行婚礼,希望他们慎重考虑,尽快了结案件。为了打消当事人的顾虑,赢得他们的信任,民二庭庭长也参与到调解工作中来,再次将双方请到法院进行调解,希望他们化干戈为玉帛,和解解决矛盾。法官们的真情感化了双方当事人,终于同意撤回鉴定申请,坐下来协商解决问题。最后,经过几个回合的调解,终于顺利地达成了协议,被告主动支付了原告工程款,原告撤回了诉讼。一件历时5年,耗费了法官数月心血倾情调解的案件终于让双方当事人露出了笑脸,一对曾经反目的好友终于将手握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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