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法院公告

获嘉县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获嘉支行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07 15:35:40


为进一步加强执行案款管理,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两个自然日(2026年7月7-2026年7月8日),案件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序号

执行案件名称

执行案号

案外人

拟发放金额(元)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是否经过合议

案件承办人及地址

1

获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冯庄分社与冯卫雷借款合同案由一案

2015)获执字第970号

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获嘉支行

58936.25元

申请人公司名称变更,已提交变更证明材料

 

王新新

获嘉县法院东楼201室

责任编辑:L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5242585 位访客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