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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嘉县法院:巧解闪婚彩礼案 体面收场两不欠

发布时间:2026-04-13 08:30:12



    一个月闪婚,四个月分居,一年后对簿公堂。这段仓促的婚姻,留下的不只有遗憾,还有一笔沉甸甸的彩礼纠葛。
    近日,获嘉县法院史庄法庭以耐心释法与温情劝导,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被告当场返还彩礼款72000元及三金,为这桩“名存实亡”的婚姻画上了一个体面的句号。
    2024年12月,小明与小红经中介介绍相识,后确定恋爱关系并商谈结婚事宜。小明向小红支付彩礼款144000元,另购买价值45400元的三金。2025年1月,双方登记结婚,婚后共同前往外地打工,同年5月,双方因矛盾开始分居,夫妻关系“名存实亡”。
    2026年2月,原告小明将被告小红诉至获嘉县法院,请求判令离婚,并要求被告小红返还彩礼款144000元及三金。
    案件受理后,员额法官贺雪娟深知婚姻家庭纠纷的背后,往往是情感与利益的重重纠葛,遂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向被告小红释明《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关于彩礼返还的规定,结合双方婚姻存续时间较短、共同生活有限的实际情况,讲清法律责任,也讲透情理道义;耐心倾听原告小明的诉求与委屈,安抚情绪,引导双方理性面对婚姻破裂后的财产分割问题。
    最终,在员额法官的耐心疏导下,双方逐渐放下对立情绪,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被告小红当场向原告小明返还彩礼款72000元及全部三金。清点、交付,尘埃落定。
    一场温情调解,化解两方积怨;一次耐心疏导,守护两家安宁。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不仅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诉求,避免了矛盾进一步激化,更彰显了获嘉县法院“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理念。
    (文中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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