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还款“迟”到了,一份温情却“早”到了。在获嘉县法院,这“一迟一早”之间,是一场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
近日,史庄法庭员额法官孟利芳收到了一条特殊的感谢信息,发送者不是胜诉的原告,而是曾经“爽约”的被告赵某。就在几天前,赵某将拖欠的7万余元借款本息全部履行到位,压在心头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这起民间借贷纠纷,始于2026年1月。原告吴某与被告赵某因借款问题对簿公堂。受理案件后,员额法官考虑到双方原是熟人关系,若简单一判了之,矛盾可能进一步激化。于是,“早”在开庭前就多次组织双方调解,耐心倾听诉求,细致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赵某于2026年2月6日前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70300元及相应利息。
然而,还款期限临近时,意外发生了。赵某因突发疾病住院治疗,无法按期履约。得知情况后,员额法官没有简单地“按协议办事”,而是尽“早”与吴某沟通,详细说明赵某的实际困难。一番情理交融的交流后,吴某表示理解,同意延长还款期限。温情,在矛盾即将激化之前“早”到一步。
赵某出院后,员额法官持续跟进案件履行情况,多次主动联系,既督促其尽快筹措资金,也明确告知拒不履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经协调沟通,赵某积极配合,于2026年3月25日将全部案款交至法院。款项到账后,法院便“早”在当事人催促之前,就通知吴某办理领款手续,并依法解除了对赵某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
拿到案款后,吴某专程送来锦旗致谢;赵某也通过信息表达感激之情。还款虽“迟”,但司法温情从未缺席,反而在每个需要的地方“早”到一步。
“如我在诉”,不止于判。这起案件,正是获嘉县法院善意文明司法的有力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