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法院公告

获嘉县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资产保全业务不良贷款暂挂户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30 09:43:03



 为进一步加强执行案款管理,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两个自然日(2026年1月30日-2026年1月31日),案件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序号

执行案件名称

执行案号

案外人

拟发放金额(元)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是否经过合议

案件承办人及地址

1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获嘉支行申请执行获嘉县景文百货平价时尚服装商城、张森彪、王雪燕、张景文、冯凤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2025)豫0724执3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获嘉支行的内部账户:资产保全业务不良贷款暂挂户

4916429.94

支付执行案款

高晨光获嘉县法院5011

 

 

责任编辑:L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4851001 位访客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