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情最是可贵。谁料,一起宠物犬车祸却让邻里对簿公堂,如何既明辨是非,又修复邻里关系?
近日,获嘉县法院城郊法庭成功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员额法官以公正判决奠定基础,以判后寄语疏导心结,促成双方服判息诉、被告主动履行,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王某与朱某系邻里关系。2025年11月,朱某驾车在村内道路行驶时,将王某的宠物犬撞死。事后双方协商未果,矛盾逐渐激化。12月3日,原告王某将被告朱某诉至获嘉县法院,要求赔偿其相应损失。
案件受理后,员额法官张丽慧仔细查阅卷宗,了解案件详情,考虑到双方相邻而居、关系特殊,坚持“小案不小办”理念,多次组织调解,力求做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但终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而未能调解成功,遂决定开庭审理。
庭审过程中,员额法官耐心听取双方陈述,细致释明法律规定,引导当事人理性看待纠纷、互谅互让。在查明事实、厘清责任的基础上,依法判决被告朱某向原告王某支付财产损失1000元。
鉴于此案双方当事人系邻里关系,为进一步做好实质解纷和更好修复关系,员额法官还特别在判决之中温情寄语:“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和睦友善的邻里关系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石。本案虽因财产损害引发诉讼,但争议金额不大,矛盾根源更多在于沟通不畅与情绪对立。司法裁判的价值,不仅在于对过往是非作出裁决,更在于对未来关系的修复给予引导……本院鼓励双方能以本案判决为界,放下芥蒂,换位思考。望双方能珍惜多年邻里情谊,以平和、理性的态度处理后续事宜,将此次纠纷转化为重建互信、增进理解的契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由于庭审中道理讲得透,判决中法理情理论说得明,在送达判决之时,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接受判决结果,经判后释法,被告朱某更是一改往日抵触抗拒之态度,主动将案款如数履行完毕。至此,这份“有温度的判决”让邻里矛盾之“冰雪”瞬间化作了“暖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