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坐着轮椅的当事人,在家属的帮助下,手捧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来到获嘉县法院,感谢执行干警为其成功足额执行到位78万余元赔偿款。
曹某与宋某系同村村民。2019年8月,宋某让曹某更换其厂房石棉瓦,曹某不慎从约3米高的厂房屋顶摔下,受伤住院。经鉴定,曹某胸椎、胸髓损伤后伤残等级为一级,出院后护理依赖程度为大部分护理依赖,护理期限暂定三年。
2022年3月14日,曹某将宋某诉至获嘉县法院,经审理,依法判令宋某赔偿曹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783383.61元。
判决生效后,宋某未按期履行判决义务,曹某于2022年6月6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宋某送达了相关执行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后经多次督促协调,宋某履行了35000元赔偿款,并与曹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余款分期支付,三个月内履行完毕。协议到期后,宋某拒不履行剩余款项,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未果,经实地查访,宋某前往外地躲避执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为切实推进涉民生案件执行进度,获嘉县法院执行干警十多次到宋某家中拘传未果,并采取了搜查等强制措施。
去年春节,执行干警还专门为申请人曹某送去20000元执行款。
回溯执行过程,法院曾依法查封宋某名下两辆汽车,于是,执行干警又向其发出通知,责令其限期交付被查封的车辆,但宋某对此置若罔闻,拒不交付。对此,执行干警欲以拒不执行判决线索,向公安机关移送。这一举措如同一记重锤,瞬间击破了宋某的心理防线,其终于意识到了自己抗拒执行的错误,于2024年6月一次性将剩余赔偿款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全部支付到位。
至此,这起涉民生案件最终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守得云开见月明。
“小案”连民生,民生无小事。下一步,获嘉县法院将始终秉持“如我在执”的理念,持续提升执行质效,以更加务实的执行业绩,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