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两天执结5件案 感谢法官送块匾

  发布时间:2011-04-21 10:02:25



    新乡市新亚封头厂和赵金凤等5名原告申请执行获嘉县某银行鉴定费一案,我院执行局的干警接案后,遂下达执行令,该银行逾期仍未履行。2011年4月14日,执行干警深入到该银行耐心细致地做工作。4月16日,该银行将5名原告的9500元鉴定费交到了我院。看到这么快就执结了自己的案件,4月20日,新亚封头厂代表5名原告给我院执行局送来了一块写着“公正廉明   执法如山”的牌匾。

责任编辑:王泓毓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2862824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