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这是《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你作为孩子的母亲,即使在离婚后,对于子女仍要履行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
2024年4月16日,获嘉县法院史庄法庭向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的当事人送达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这是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后,获嘉县法院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该案中,张甲、张乙系张某与候某得婚生子女。2016年12月,张某因交通事故而意外身故。2018年5月,候某离家再婚。之后,张甲、张乙由其祖父母抚养照顾,现二人在获嘉县某中学就读初中。张甲、张乙的祖父母认为候某不履行抚养义务,于2024年3月28日诉至法院,要求候某支付抚养费。
经法庭调查,被告候某再婚后,因孩子抚养权问题双方矛盾激烈,互不相让,张甲、张乙的祖父母不允许候某探视,候某拒不支付抚养费。经员额法官多方努力,终因双方分歧较大,而未能调解成功。
4月10日,获嘉县法院依法对本案作出民事判决,判令被告候某向二原告支付张甲、张乙2018年5月至2024年3月期间的抚养费35724.81元。
判决之后,为做好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员额法官第一时间进行释法答疑,积极督促候某履行判决义务。讲透情理法,解开家事结,一声声母子之情,一句句家庭伦理,听到动情处,候某声泪俱下,激动地说:“法官,别说了,回去我就是砸锅卖铁也要把两个孩子的抚养费支付了!”次日,候某主动将该案抚养费如数送到法庭,员额法官随即组织双方进行了款项交付,并妥善解决了候某探视孩子的难题。
至此,张甲、张乙祖父母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孩子也能安心上学了。为感谢法官倾心办案,还特地送来一面锦旗。
综合考虑该案的特殊性,尤其是被告候某长达六年未履行抚养义务的实际情况,为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史庄法庭特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提醒当事人关心呵护孩子健康成长。被告候某及孩子的祖父母均当庭表示,今后将相互配合好,共同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下一步,获嘉县法院将持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司法之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入推进“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努力让法治的阳光普照同盟大地,让正义的春风吹拂祖国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