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前吃一粒糖果
无需运动不用节食
一个月能瘦下30斤
竟有此等“灵丹妙药”
一些消费者为了苗条之姿
可谓趋之若鹜
殊不知
华丽背后竟然暗含陷阱
减肥美梦未圆反成噩梦
案情回顾
2022年12月以来,被告人蒿某为了谋取高额利润,在未索要生产销售资质、产品检验报告等合格证明的情况下,以55—60元/盒的价格,从上线处购进减肥产品“纯植物纤维复合糖果”(压片糖果),并以100—260元/盒的价格对外销售。至案发前,共计销售金额11000元,非法获利5000元。案发后,被告人蒿某退出违法所得5000元。
经专业机构对被告人蒿某销售的减肥产品“纯植物纤维复合糖果”(压片糖果)进行检验,检出违禁制剂“西布曲明”成分。
“西布曲明”是一种神经抑制剂,因其能够抑制食欲、增加能量消耗,而具有减肥效果,但由于服用后会提高心血管疾病的发病率,如心肌梗死、中风等,早在2010年,就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判决结果
获嘉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蒿某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蒿某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蒿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蒿某案发后能够退出违法所得,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综上,根据被告人蒿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刑事判决:被告人蒿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三千元;被告人蒿某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5000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禁止被告人蒿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法官提醒
减肥,已经成为当下生活的一种潮流。然而,减肥产品市场乱象丛生,一些不良商家为谋取利益,在减肥药品中添加违禁成分,严重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减肥瘦身当要谨慎。如需购买减肥药,请到医院或正规药店进行购买,不要相信那种打着“不节食不运动、减肥见效还快”口号的“灵丹妙药”。要坚持科学减肥,根据自身体质与生活习惯制定减肥计划,在合理膳食的基础上,适量运动,规律作息,切忌盲目跟风,操之过急,危害自身健康。
最后,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擦亮慧眼,警惕“减肥神药”,远离“美丽陷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