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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枫”景丨倾心调解拾友谊 情法化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4-01-23 15:06:31



    2024年1月18日,当事人李某将一束鲜花和一面印有“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亢村法庭员额法官手中,对法官高效办案表示诚挚的感谢。

    2023年11月,樊某因偿还房贷向李某借款40万元,并出具借条约定还款期限及利息。借款到期后,樊某仅归还了借款本金40万元,对借款利息只字未提。后李某多次催要利息,樊某以种种理由拒不归还,2024年1月8日,李某将樊某诉至获嘉县法院。

    案件受理后,员额法官李一林在了解详细案情后,迅速归纳出该案主要争议焦点,并通过电话与被告樊某进行沟通,被告樊某对借款事实无异议,但对借款利息有异议。

    1月18日,此案开庭审理。庭审中,双方就借款事实均认可,就利息金额分歧较大,双方一直僵持不下,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庭审后,员额法官抓住该案双方当事人是朋友关系的特点,从友情角度对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当事人充分表达意愿,并耐心讲解相关法律规定,仔细厘清法律关系,双方情绪逐渐缓和。

    最终,在员额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原告李某同意放弃部分利息,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樊某当庭履行了协议约定的利息,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在短短十日内得到了实质性化解,真正做到了快审快结、案结事了。

    下一步,获嘉县法院将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作用,以“小”案件服务“大”民生,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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