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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纠纷一朝解 倾心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4-01-09 15:47:42


    2024年1月4日上午,获嘉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思杰接到大新庄乡某村村委会主任的电话,称村委会已经按照民事调解书约定,将第一笔补偿款30000元支付给了村民杨某,并对法院利用元旦假期为其调解案件表示感谢!

    早在1994年,该村村委会筹资酬劳在本村建成一处养殖场,先是承包给了杨某,2000年秋,在未经村两委集体研究的情况下,以50000元的价格,将包括土地在内的养殖场整体出售给了杨某。

    后来,获嘉县对农村不规范合同进行集中清理,该村村委会将杨某起诉至获嘉县法院,要求确认上述合同无效,并让杨某将养殖场返还村委会。

    杨某辩称,如果让其返还养殖场,村委会应该对其投资进行补偿。村委会则认为,杨某应该支付这二十余年的养殖场占用费。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在审理过程中,员额法官张思杰先后两次到案涉养殖场进行现场勘验,并委托鉴定机构对养殖场的现存价值进行评估。与此同时,员额法官还实地走访了该村附近厂房租赁价格、土地承包价格,召集镇村干部、代表委员、法律工作者等作为人民观审员对案情进行研讨评判。期间,本案于2023年12月15日进行了开庭审理。

    基于案件事实、实地调查、研讨评判等情况,经综合考量,员额法官制定了2套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提出了3个能够做到“案结事了”的履行方案,并以“菜单”形式供双方当事人选择。

    2023年12月29日,员额法官组织双方进行第一次调解,通过将近2个小时的努力,梳理出了双方当事人的分歧要点及真实诉求,但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调解仍然无望。此时,案件事实已经查清,随时可以宣判。

    正所谓“结案容易解纷难”,员额法官思想上亦产生了犹豫:宣判结案倒是容易,但双方纠纷并不能彻底化解,怎么办?继续调解难度不小,可能会依然徒劳无功,怎么办?两个大大的问号在脑海中久久盘旋。

    为了做到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经过再三思量,员额法官决定主动放弃休息时间,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成功与否,但在人为。

    2023年12月30日上午,远在新乡市区和二十多里外农村居住的当事人及代理人,分四五路从各自家里出发,于上午10点多钟陆续来到法院。人齐后,随即组织开始调解。为避免矛盾激化,员额法官先采取“背靠背”方式进行调解。经过三四个回合的“唇枪舌剑”,在大新庄乡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村委会的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在杨某委托代理人的积极配合下,杨某的思想工作也有所松动,案件出现转机。

    随后,员额法官趁机让双方当事人坐在一起,开始“面对面”调解。员额法官先从农村的风俗习惯、社会的基本常理等角度出发,结合实际,谈认识,讲感悟,以情服人;而后,又根据国家法律及最新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给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释法答疑,以法服人。正说反说,释明利害,三遍五遍,不厌其烦。

    最终,双方当事人放下思想顾虑,敞开心扉,达成共识,握手言和,案件调解成功。当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字结束时,时针已指向下午2:10,而此时,所有人员还均未吃午饭。

    就这样,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将这起长达三十年之久的土地承包纠纷圆满解决,实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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