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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嘉县法院:议价拍卖5辆车 为执行提速增效

  发布时间:2023-12-19 17:19:38



    获嘉县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有效推动执行工作开展,最大限度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效果。2023年12月13日,在多次竞价后,获嘉县法院一天之内拍卖成交5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其中4辆车以高出一拍的价格成交,该次拍卖采取了“议价”的方式,大大提高了案涉财产变现效率。

    原告某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王某、冯某、李某、河南某冷链运输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获嘉县法院于2023年9月5日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被告王某、冯某分期支付原告租金518134.6元,被告李某、河南某冷链运输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对被告河南某冷链运输有限公司名下的5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享有优先受偿权。调解书生效后,被告未按期履行义务,2023年10月11日,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查封了河南某冷链运输有限公司名下的5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之后,申请人某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对查封的车辆进行评估、拍卖。

    虽然决定拍卖扣押的车辆,但采取线下传统评估方式,对双方当事人而言耗时又费钱。面对这种情况,执行干警多方考量,认为“议价拍卖”可以有效简化处置质押物评估拍卖程序。

    随后,执行干警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讲解了“议价拍卖”与线下评估方式的区别,征求了双方的意见,在双方自愿原则下,组织双方当事人对扣押车辆进行议价。经过协商,双方很快达成一致意见,同意以91000元的价格将5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拍卖抵债。

    11月17日,5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在淘宝网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但无人竞拍,均流拍。12月4日,又以77350元的价格在淘宝网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经过多轮竞价,5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全部成交,其中4辆的竞价高出了一拍价格。

    传统评估拍卖方式,在处理涉案车辆、房产等财产时,往往委托评估周期较长、费用较高,难以迅速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本案执行过程中,获嘉县法院积极采取“议价”模式,在不损害第三人利益前提下,组织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对拟拍卖标的物进行自主协商,“议价”协商一致的价格金额,确定为司法拍卖起拍价,有效实现了财产定价“零佣金”、司法拍卖“零成本”、财产变现“零负担”,赢得了各方当事人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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