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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枫”景丨小案不小办,护航大民生

  发布时间:2023-10-12 16:33:35


    一枝一叶总关情,小案蕴含大民生。获嘉县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用心用情用力办好群众身边的小事,近日,城郊法庭通过判后释法,积极督促被告履行赔偿义务,顺利为受害方追回交通事故赔偿款一万余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安某诉被告曹某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获嘉县法院审理后,于2023年9月22日作出民事判决,依法判令被告曹某支付原告安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11792.92元。

    鉴于该案关乎百姓民生,承办法官张丽慧并未止步于判决结案,而是从“执源治理”、减少群众诉累的角度出发,积极延伸司法服务,在判决生效后,主动与被告曹某联系,向其耐心释法析理,引导督促其尽早履行判决义务。经过多次协调沟通,最终,双方当事人于近日来到城郊法庭,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当场完成了赔偿款的交接,及时高效兑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至此,这起民生“小”案,在承办法官的用心用情办理和判后主动督促下,得到了圆满解决,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切实做到了“小案不小办”。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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