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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保全就是好 案结事了效率高

  发布时间:2023-09-21 09:48:43


    诉源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获嘉县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贯彻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理念,不断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近日,立案庭通过诉前保全方式,两日之内为当事人追回45000余元借款,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3年6月,陈某因资金周转向王某借款100000元,当场出具借条并约定利息。借款到期后,陈某归还55000元,剩余45000元及利息经多次催要,迟迟不予归还。之后,王某欲将陈某起诉至获嘉县法院。

    当王某来到立案大厅咨询诉讼事宜时,员额法官孟利芳对其立案材料进行初审,发现王某所提交的材料中有陈某的房产信息,便向王某释明如有明确财产线索,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王某详细了解诉前财产保全的相关事项后,随即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陈某的房产进行查封。经审查,立案庭及时制作了裁定书,并移交司法警察大队实施保全措施。

    随后,孟利芳电话通知陈某,告知其房产被查封的相关事项。陈某对其借款事实无异议,但对利息持异,希望法院组织双方调解。

    鉴于此种情况,孟利芳又与王某联系,详细了解双方约定利息的实际情况,耐心讲解关于民间借贷利息问题的法律规定。经过多次沟通协调,陈某在房产被查封的第二天就将剩余借款45000元及利息支付给了王某。王某收到钱款后,激动地说:“真是太快了,没想到诉前保全效果这么好!”

    之后,根据王某申请,法院依法解除了对陈某房产的查封。至此,双方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从诉前保全到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仅用两天时间,这是司法为民“加速度”的生动实践,也充分体现了诉前保全制度的解纷优势,同时,这也是获嘉县法院积极探索诉源治理的又一成功案例。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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