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法院的好法官们,真的太感谢你们了,如果没有你们,我们老两口还真不知道啥时候才能够拿到这看病的钱哪!”元月16日下午,申请人郭爱荣在获嘉法院领取交通事故赔偿款时,激动地老泪纵横。
郭爱荣申请执行董坤交通事故赔偿一案,经过获嘉县法院调解,董坤赔偿郭爱荣各项损失共计36000元,分三期给付。郭爱荣已经60多岁,家庭情况本身就不好,发生交通事故后,又花费了大量医疗费,而董坤却在调解书生效后一分钱也未给付原告。无奈,郭爱荣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人彭瑞峰接到该案后,高度重视,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做工作,让其履行义务。但始终没有找到董坤本人,其家人也不配合法院工作,说:“你们去找董坤吧,这事我们管不了”。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案件一直无法进展,申请人郭爱荣的情绪开始不稳定,表示将去有关部门上访。
在“集中执行月”活动中,此案被列为重点执行对象。元月14日早上6时,我院执行局集中警力前去对董坤采取拘传措施,但董坤仍不在家。事后,执行干警得到可靠消息,被执行人董坤于本月17日结婚。得知这一消息后,承办人彭瑞峰立即又赶到董坤家,希望抓住这一有利时机,促使案件执结。对董坤采取拘传虽未抓到人,但已对其家人形成了巨大思想压力。当执行人员再次到其家中时,其家人态度有了明显变化。承办人开始对其家人讲申请人的困难,将心比心,应该尽快把钱凑齐给人家,躲避执行不是办法,如果因为这个案件影响到董坤结婚的大事就不太值得了等等,通过对其家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的谈话,其家人终于同意配合法院工作,将案件了结。
经过执行人员多次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意见。此案已经申请执行两期,还有一期尚未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董坤一次性给付申请人赔偿款33000元,该调解书全部履行完毕。办理完结案手续后已经是晚上10时,虽然执行人员感到很疲惫,但能看到双方当事人满意的离开,再苦再累也是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