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获嘉县法院始终重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日前,史庄法庭当庭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牵手和好,一同回家,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08年,李某与孙某经人介绍相识,并确立了恋爱关系。2008年11月,二人办理了结婚登记。之后,夫妻二人生育2个子女,儿女双全,其乐融融。婚后十余年,双方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2023年7月,夫妻二人又一次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在家里大吵大闹,不可开交。随后,李某一纸诉状将妻子孙某诉至获嘉县法院,要求与其离婚。
案件受理后,史庄法庭庭长贺雪娟第一时间了解案情,认为夫妻双方感情基础较好,双方仅仅是因为家庭琐事而发生纠纷,挽回婚姻的可能性较大。于是,贺雪娟首先分析双方婚姻出现的问题,主动倾听原、被告对彼此的不满,让夫妻双方将心里话都在法庭上倾诉出来。然后,像拉家常一样,和双方当事人聊天谈心,向双方释明离婚后当事人、孩子及老人的生活转变,结合具体例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详细讲解离婚给家庭带来的诸多不幸,希望其二人能够互相理解,共同经营好家庭。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原、被告当庭认识到了各自的不足和问题,放下芥蒂,摒弃前嫌,由最初的剑拔弩张转变为后来的喜笑颜开,并当庭签订了调解协议,承诺在今后的婚姻生活中,定当互相尊重、赡养老人、抚养子女、努力工作,共建美好家庭。
至此,该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一个原本将要破碎的家庭又美满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