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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起纠纷 倾情促调解

  发布时间:2023-07-14 16:06:37


    近日,一起因邻里出行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在获嘉县法院员额法官和人民观审员的共同努力下,顺利达成调解协议,取得良好效果。

    原告李某等五人与被告徐某是邻居,原告出行要经过徐某家门口。2021年10月,徐某修盖家中房屋,地平整体抬高,致使门口路面升高1米多,直接影响到原告几家的正常出行和排水。经多次协商,一直未能得到处理,原告五人于2023年4月19日将被告徐某起诉至获嘉县法院。

    案件受理后,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史献梅迅速熟悉案情,鉴于该案系邻里纠纷,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容易形成积怨再次引发矛盾。为进一步了解案情、掌握症结,史献梅法官赶赴纠纷发生地,进行现场勘验和实地调查,寻找解决途径。

    为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对抗,避免双方采取过激行为,史献梅法官还主动邀请该村党支部书记、县人大代表李水山作为人民观审员参与调解,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

    调解之初,双方当事人一见面就恶语相向,拒不和解。李某等人认为,徐某的行为已严重影响了他们五家的出行和排水,应该尽快排除妨害。徐某则认为,自己在自家宅基地上修建房屋,抬高地平是自己的事,与邻居没有关系。

    史献梅法官耐心细致地为当事人条分缕析,阐述民法典关于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寻找调解契机和突破口。同时,积极秉持“远亲不如近邻”的理念,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特别是雨季已经来临,更要尽早解决纠纷。

    经过几轮的耐心调解,双方逐渐打开心结,均认识到“冤家宜解不宜结”,和解才是解决邻里纠纷的最好办法。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将门口路面进行延长修缮并处理好排水和通行相关问题。至此,该起纠纷化解画上圆满句号。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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