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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一线办案 助力执行攻坚

  发布时间:2023-07-26 11:29:06


  “原来我对这个案件就不抱希望了,没想到在姚院长的协调下,这么快就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真是太感谢啦!”2023年7月20日下午,签过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人王某甲激动地说道。

    这是一起刑事附带民事交通肇事赔偿执行案件。

    2021年2月12日,28岁的申某酒后驾车载好友王某乙与路基上的电线杆相撞,致使车辆翻倒,造成王某甲的儿子王某乙当场死亡,申某负事故全部责任。2021年11月15日,获嘉县法院依法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申某有期徒刑二年,并责令其赔偿王某利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726462.3元。

    判决生效后,申某未按期履行赔偿义务,直至2023年5月16日其服刑出狱后,依然不履行义务,王某甲于2023年6月17日向获嘉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受理后,作为承办人的姚铭院长第一时间安排对被执行人申某的财产状况进行了查控,但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本案中,被执行人申某被判刑,且在二年服刑期间,其本人及家属都未予支付赔偿款,被害方自事发、审判到执行,始终对申某不予谅解,双方抵触情绪较大。执行过程中,即使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也未必会有实质进展。资深执行法官也认为该案是个“死疙瘩”,应该作“终本”处理。

    然而,姚铭院长并没有按照常规思路往下执行,而是调取了该案的刑事卷宗,并同办理该案的公安民警、员额法官进行联系,了解事故发生后及审理过程中的调解情况,以全面掌握案情,寻求执行方案。随后,姚铭院长决定直接约谈当事人,以被执行人申某与被害人王某乙原系朋友、关系较好为切入点,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深入沟通,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并结合双方的家庭情况、经济收入等方面,从法理情理讲到百姓民生,一遍遍释法,一次次析理……被执行人申某逐渐扭转了想法、改变了态度,主动向申请人王某利坦承错误、表达歉意,经过几番沟通,双方对立情绪渐趋缓和,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未达成谅解的双方当事人,当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约定被执行人申某以自己的打工收入每月归还申请人部分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获嘉县法院始终将执行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姚铭院长更是率先垂范,从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到执行团队配置,从“豫剑执行”活动部署到听取案件质效汇报,从重大方案把关到带队集中执行,事无巨细,深入执行一线,只为守护社会公平正义,只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下一步,获嘉县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重点推进涉营商环境、涉民生案件,以更加务实的举措,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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