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县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永恒主题,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扎实推动诉调对接工作,2023年7月4日,诉调对接中心通过活用诉前鉴定,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3 年4月,郭某驾驶小型轿车沿获嘉县文化路由北向南行驶至花园路十字路口,与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沿花园路由西向东行驶相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郭某驾车逃逸。经交通事故认定,郭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徐某无责任。2023年6月26日,徐某将郭某起诉至获嘉县法院,要求赔偿其车辆损失费用。
案件受理后,分流至诉调对接中心,由调解员徐继红进行诉前调解。鉴于该案车损价值需通过鉴定机构评估才能确定,如果启动鉴定程序,不仅鉴定周期相对较长,还将产生鉴定费用。于是,徐继红与负责鉴定工作的彭瑞峰进行联系沟通,共同参与案件调解。
彭瑞峰了解案情后,从高效便民角度出发,遂通过远程视频方式与鉴定机构专家取得联系,详细介绍案涉车损状况,让专家进行初步评估,给出大致参考意见。随后,彭瑞峰结合鉴定专家的参考意见,与调解员一起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摆事实、晓利害、析法理、讲情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签订后,郭某当场通过微信将20000元支付给了徐某,案件圆满化解。
一枝一叶总关情,能动司法无止境。下一步,获嘉县法院持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继续强化诉调对接工作,不断加大多元解纷力度,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