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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养动物纠纷起 耐心调解案款清

  发布时间:2023-06-28 18:23:00


    获嘉县法院始终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依法能动履职,积极推进执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日前,中和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有效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3年5月1日下午,被告徐某饲养的狗在获嘉县信义路南段将原告王某咬伤。事发后,原告王某在监护人和被告徐某的陪同下,到获嘉县城区预防接种门诊进行处理,随后,又赶赴新乡市区接种疫苗。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9000余元以及后续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被告认为已支付疫苗费用,原告要求赔偿数额过高。2023年6月2日,原告王某将被告徐某诉至获嘉县法院。

    案件受理后,鉴于该案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查阅卷宗,了解案情,并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在认真听取双方对赔偿数额的意见后,又有针对性地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详细的释法析理,既结合国家法律的具体规定,又兼顾群众朴素的法治观念,一遍又一遍调解,不厌其烦。最终,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徐某当场将3000元赔偿款履行清结,双方握手言和。

    至此,这起由饲养动物引起的民事案件,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和耐心调解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双方矛盾得到了一次性实质化解,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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