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获嘉县法院牢固树立执源治理理念,全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日前,中和法庭高效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案款当场交付清结,有效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
2021年6月,原告靳某到被告张某承包的许昌市某小区工地务工,从事水电安装,约定劳动报酬按照包工和日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支付。施工结束后,经结算,张某总共欠靳某工资40780元,经多次催要,张某支付了部分工资款,将剩余的23000元工资款向靳某出具了欠条。出具欠条不久,张某又支付3000元,下欠20000元。之后,张某玩起了“失踪”,电话不接,信息不回,无奈之下,靳某于2023年5月将张某起诉至获嘉县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刘国梁迅速和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积极准备庭前调解,但由于被告张某不愿配合,调解一时无法进行。
5月23日,本案开庭审理,张某未到庭参加诉讼。为了切实解决双方的矛盾纠纷,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再次与被告张某电话联系,详细讲解案情、耐心释法析理、告知利害关系,并特别提醒其如果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义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会对其承包工程造成影响。
几日后,张某来到中和法庭,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经过多轮协商,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张某当场通过微信将20000元工资款支付给了靳某,双方握手言和,愁眉不展的靳某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至此,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这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得到高效成功调解,实现了“案结、事了、款清、人和”的良好效果,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