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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假冒丈夫离婚,再婚构成重婚

  发布时间:2023-05-26 09:37:57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河南高院官微·豫法阳光于2023年5月23日发布《离婚诉讼竟找“替身丈夫”出庭!结果:拘留+罚款!》典型案例,近日,获嘉县法院审结了一起更为离奇的案件,一名80后女子为了达到离婚目的,竟然找来“替身”冒充自己丈夫到民政部门领取了离婚证,之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结果被以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案情回顾

  

    李某,1983年出生,河南省获嘉县人。2006年,李某与马某相识并举行了结婚典礼仪式。2007年,二人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同年,李某生下双胞胎女儿。为了一家生计,2014年,马某办理出国手续,到国外建筑工地务工。

    2015年5月,李某为了达到离婚目的,找人冒充自己丈夫马某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

    2015年7月,马某从国外打工回来,发现李某不在家,而且家中户口本、存折等全都不见了。经了解,李某与另一男子在外地一起生活。

    2019年10月,马某发现李某的户口已迁回娘家,遂到民政局查询了解情况,结果发现2015年5月自己已经“被”离婚了,然而离婚登记表上的男方照片却不是自己。同时还发现,李某于2018年12月已与另一男子在濮阳县民政局登记结婚。

    后来,马某到获嘉县公安局报案,举报李某涉嫌重婚犯罪。几日后,李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判决结果

    获嘉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有配偶而重婚,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被告人李某犯罪以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李某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李某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条链接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官提醒

    夫妻之间应当相互忠实、相互尊重,维护平等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我国法律支持婚姻自由,每个人都有选择感情的权利,但应当遵守公序良俗。纵使双方感情破裂、婚姻关系无法存续,也应当寻求合法、合理的途径,予以妥善处理。

    婚姻非儿戏,重婚必被罚。婚姻是庄严的法律承诺,一切不诚信的行为,一切通过“钻空子”实现自身不当目的之行为,都将付出沉重代价。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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