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获嘉县法院亢村法庭充分发挥“立审执”一体化特色法庭优势,为群众解纷提质增效,真正实现了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
近日,亢村法庭依法审理并执行完毕一起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件,领到执行款的申请执行人特地为法庭送来一面鲜红的锦旗表示感谢。
2022年12月,原告崔某到亢村法庭立案起诉被告赵某要求确认双方签订的土地流转协议书解除,并支付土地租金2120元。
案件受理后,亢村法庭随即安排驻庭调解员进行调解,但因各种原因而调解未果。于是,该案转入审判环节。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向被告赵某送达了应诉开庭文书。2022年12月21日,开庭当天,鉴于双方不同意调解,承办法官遂依法判决确认双方之间签订的土地流转协议书解除,并支付原告土地租金2120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赵某未按期履行判决义务,2023年2月3日,原告崔某到亢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赵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执行义务。后经依法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2000余元存款,遂予冻结划拨,案件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