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获嘉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不仅维护了务工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兼顾了小微企业的良性发展,为企业复工复产营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
原告庞某系周口淮阳人,被告为获嘉县某装饰公司,2021年,原告为被告承包的工程进行“真石漆”施工,后经双方结算,被告欠原告劳务费14855元,被告承诺2022年1月25日前付清。到期后,被告支付原告5000元,下欠9855元一直未付。2023年2月6日,原告起诉至获嘉县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张秀云及时与被告电话联系,但未能联系上。为了解决纠纷,承法官实地到被告公司,准备在送达手续时做调解工作,因其法定代表人未在,承办法官于是送达了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让公司人员转告法定代表人,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最大限度降低涉诉给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随后,又通过电话多次和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沟通调解。
开庭当天,双方均来到法院,经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再次进行庭前调解。原告要求被告农历正月底付清所欠款项,被告称疫情对公司发展影响较大,春节后刚开始恢复经营,周转资金十分紧张,请求延后几个月支付。承办法官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多轮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近年来,获嘉县法院对涉小微企业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加大调解力度,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