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近日,获嘉县法院积极克服疫情影响,坚持“线上”办案,妥善化解一起案涉纠纷1.2亿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以“云端”调解的司法之力,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双赢的良好效果。
“真没想到,这么复杂的案件,你们远程就为我们调解好了。这种便捷高效的‘云间’调解模式,真是太好了,节省了我们不少时间和成本。真是太感谢你们啦!”原告方负责人由衷赞叹道。
2020年1月,被告河南某印务公司出具《中标通知书》,确认原告中建某建筑公司为产业园项目中标单位。同年5月,进场施工。同年8月,被告河南某印务公司与原告中建某建筑公司签订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原告中建某建筑公司承包被告河南某印务公司开发的产业园,承包范围为设计与施工。施工期间,该产业园工程完成产值约1.2亿元。2022年2月,工程停工。双方对工程造价、款项支付发生争执,原告中建某建筑公司于同年7月向获嘉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河南某印务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6698.17万元及利息,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查封、扣押、冻结被告河南某印务公司名下价值6698.17万元财产。
案件受理后,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周艳利第一时间阅卷熟悉案情,了解到河南某印务公司所开发的产业园是本县招商引资重点项目,于是,从优化营商环境的角度出发,决定通过调解方式妥善化解双方纠纷。
第一步,妥善解决财产保全。面对原告的财产保全申请固然合情合法,但是,如果贸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势必对被告的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于是,周艳利法官迅速组织双方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调解工作,经过多轮协商沟通,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约定2022年8月20日前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2000万元,如被告逾期未付,则由法院对被告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之后,被告按约定支付了该工程款。
第二步,妥善解决司法鉴定。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提出司法鉴定申请,请求进行工程造价鉴定。考虑新冠疫情影响和鉴定周期较长的双重因素,周艳利法官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协调建立专门微信群,通过线上方式组织双方就工程造价问题逐一进行核定,期间,双方均邀请专家参与核定,经过反复核定、多次协商,最终确认工程造价为1.2亿元,顺利解决了司法鉴定问题,有效缩短了办案周期。
第三步,妥善解决双方争议。财产保全和司法鉴定问题解决之后,周艳利法官将审判精力主要集中在双方尚有争议的地方,针对《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解除、剩余工程款的支付、工程资料交接等具体问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远程进行协调解决,逐条协商,逐个攻破。在双方意见初步统一的情况下,迅速约定时间,通过“云间”庭审系统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顺利达成调解协议,法院随即制作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
就这样,一起案涉款项高达1.2亿元的涉企纠纷,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顺利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